质检本市组织对市内生产的15批次电热

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主要包括商用电炸炉、商用电蒸锅、商用电开水器、商用烧烤炉、商用电炉灶等产品。这些产品多用于大中城市的酒店、饭店、食堂、快餐店、写字楼等公共场所。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产品属于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企业只有取得生产许可证之后才能生产。因为此类产品一般具有体积大,重量重,用电功率大,用电电流大等特点,当器具设计存在缺陷时,很容易引起火灾和触电危险,给使用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损失。

近期,市质监局组织相关质检机构对本市生产的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查,共计抽查产品15批次,经检验,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的项目为商用电磁灶的“标志和说明”、“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两个项目。

  本次抽查依据GB.1《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33《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商用电深油炸锅的特殊要求》、GB.37《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商用单双面电热铛的特殊要求》、GB.39《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商用电烤炉和烤面包炉的特殊要求》、GB.52《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商用电炉灶、烤箱、灶和灶单元的特殊要求》等国家标准及相关标准要求,对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的下列项目进行了检验:分类、标志和说明、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非正常工作、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耐热和耐燃。

具体抽查结果如下:

不合格项目

1)标志和说明

  此项目是为了确定产品的铭牌、标识、使用说明等内容应给使用者提供正确、详尽的具体信息,从而指导使用者正确、安全地使用产品。本次抽查中发现有的产品,接地端子缺少接地符号,铭牌和说明书符号书写不规范,如标准规定带中性线的三相交流电符号为“3N~”,此批次产品铭牌上写成“3PH”。单位书写不规范,将“kg”错写成“Kg”,将“kW”错写成“KW”。虽然问题不严重,但仍体现出企业执行标准不严格。

2)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

  此项目是检验产品使用电源线和外部软线的规格、连接和固定方式等,其目的在于保护器具的电源连接安全可靠。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项目不合格,主要是由于生产企业擅自更改产品结构,软线固定装置不符合标准要求。当产品在使用或移动器具过程中会对电源线施加拉力,非常容易导致电源线被拉断,从而导致触电事故以及火灾的发生。

(来源:上海质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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